隸屬國安處的39歲男警年初休班時涉於地鐵站內偷拍女子被捕,遭同袍帶至尖沙嘴警署調查期間疑情緒失控,企圖搶奪同袍槍械,被控偷拍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2罪。辯方今(4日)早在區域法院表示擬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及求情,期間被告還柙候訊。
39歲被告高振宗,報稱警員,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2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月15日,在尖沙咀港鐵站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女子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女子X同意;同日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枝警槍。
案件編號:DCCC 837/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