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環境保護署11月20日在葵涌聯合行動,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揀選及查驗一個由美國運往香港、報稱載有複合地板的海運貨櫃。經檢查後,海關和環保署人員在貨櫃檢獲1300罐懷疑走私雪種,估計市值約640萬元。
本案除懷疑違反《進出口條例》(第60章)外,亦有可能違反《保護臭氧層條例》(第403章)。海關及環保署會作共同跟進及調查,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海關是專責打擊走私的政府部門,一直站在最前線全方位打擊各類走私活動。海關的執法行動絕不鬆懈,將繼續嚴厲打擊海上走私活動,積極運用風險管理及情報主導執法策略,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反走私行動,全力遏止相關罪行。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進口、出口或轉口任何受管制的消耗臭氧層物質,均須註冊及受許可證制度管制。任何人士未經許可而進口或出口上述受管制物質,即屬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