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警涉向醫生訛稱任職健身教練獲批54日病假 醫生供稱:被告話因為社會運動唔想上前線

32歲時任男警涉嫌在2019年向醫生虛報任職健身教練,即使手術後上班亦不可能擔任輕便工作,以騙取54日的有薪病假,共約4.6萬元。被告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欺詐罪開審,曾發出病假紙的外科醫生供稱,事後得悉被告是警務人員後「有問佢點解要呃我」,被告回應「因為社會運動唔想上前線」。辯方關注,當時正值社會運動時期,若被告告知醫生是軍裝警員,有機會要驅散及拘捕人群,批出病假是否合適,醫生回應「可以俾輕工紙」,建議短期內做文職。

求診時稱任健身教練

被告譚順維,報稱警員,被控1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曾文謙醫生虛假地表示身為健身教練,不可能從事輕量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曾文謙醫生建議放病假54天,由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而導致其獲得利益,或使香港警務處或香港政府蒙受不利。

外科醫生曾文謙供稱,被告在2019年9月19日前來求診,惟被告沒有填寫資料表格上的職業一欄,故在問診時與被告溝通後,獲被告告知任職健身教練。曾檢查被告身體情況後,認為被告的病徵與小腸氣相似,故建議並安排被告照超聲波,並於同月24日復診時看結果,曾文謙發出當日的到診證明。

曾文謙續提及,復診日根據被告的超聲波結果,得知被告患左股溝小腸氣,需要進行修補手術,最快能安排被告在10月9日到醫院進行手術。由於被告自稱任職健身教練,為了被告手術前避免劇烈運動,故開出15日病假,由復診當日至手術日期間的病假。被告在10月9日接受小腸氣手術,留院觀察兩日後出院,並獲發9日病假。曾文謙補充一般病人做完手術,都會獲發病假紙直至復診當天,在復診時檢查病人身體狀況後,才視乎個人情況及職業發出病假。

稱返工要做「高強度訓練」

曾文謙憶述,被告在10月17日復診時表示「一旦返工,老細就要佢做好高強度嘅訓練」,更指「佢話佢嘅僱主唔容許佢返工,但係唔做高強度訓練」。曾擔心,被告一旦上班做劇烈運動,會導致被告的傷口痛,及有風險導致被告的病復發,故最後批出111日病假,由10月18日至翌年2月4日。曾補充,一般建議病人在8星期內不要進行劇烈運動,有問過被告「點解老細唔可以俾佢做輕量工作」,被告則回應「一係就唔好返,一返就要操得好緊要」,曾文謙遂批出較長的病假予被告。曾直言「唔做劇烈運動就無問題,單純坐喺到係可以返工」。

控方雙方承認事實指,被告在2013年12月加入警務處任職警員,案發時為荃灣警區軍裝第二隊。在2019年9月19日,被告到尖沙咀漢口道心匯專科中心向曾文謙醫生求診。被告在10月17日復診時獲發111日病假,由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2月4日,被告向上司遞交病假獲批。54日病假共約4.6萬元。被告在2025年5月7日被捕,在警誡下表示明白。

案件編號:WKCC2052/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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