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導演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天馬影視內幕交易案,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總監供稱曾到天馬影視辦公室搜查,並檢取了黃百鳴秘書的手機及黃百鳴妹妹的電郵記錄。法證顧問供稱曾4次查閱黃百鳴及其妹妹的手機資料副本,並嘗試了解為何涉案WhatsApp記錄僅在黃百鳴妹妹的手機出現,而黃百鳴手機內則沒有發現;辯方盤問下,法證顧問同意自己查閱資料時,並無獲發手令。案件下周一續審。
天馬辦公室內檢取包括屬黃百鳴的硬碟
79歲被告黃栢鳴、由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控方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大律師蕭錦濤代表。傳票控罪指,黃栢鳴於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在香港,與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而慫使黃潔珍進行該等交易。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總監黃美寶供稱,她和同事於2018年8月21日曾到當時天馬影視辦公室搜查,當時辦公室內有20多名職員,後來黃百鳴及他的兩個妹妹亦有到場;證監會人員檢視了天馬影視現場職員的手機,最終檢取了黃百鳴秘書的手機作證物,並檢視了辦公室內20多部電腦,及把屬於黃百鳴兩個妹妹的電郵擷取及檢取了一個屬於黃百鳴的硬碟。

現場檢視手機內容有需要才檢取作證物
辯方盤問時,指當時辦公室內有多名職員,問到黃美寶是如何向他們解釋搜查令。黃美寶供稱,她當時主要向應門的職員和兩名後來抵達的律師解釋搜查令,該職員再向其他職員轉達。
辯方續問到,黃美寶的同事如何檢視各名職員的手機內容。黃美寶供稱同事會解釋搜查目的及要求職員提供手機查閱。至於會否先檢取手機,事後依例再發通告要求物主提供手機密碼,黃美寶供稱一般而言不會這樣做,會先在現場檢視手機內容,如果與案件無關,便不會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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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證人員同意未獲發手令下查閱黃百鳴手機資料
EPIQ Systems Limited高級法證顧問張忻星供稱,他案發時曾收到證監會提供的涉案手機資料工作副本、以進行鑑證程序。
辯方盤問下,張稱自己僅曾處理過涉案手機資料的工作副本,而不曾接觸過手機本體,包括黃百鳴及其胞妹黃潔珍的手機。張確認自己在2021年分別4次接收工作副本,並放入電腦內查閱鑑識影像及手機影像報告。辯方追問數次提取工作副本的原因,張解釋自己撰寫報告時,有內容不肯定,便會要求再次查閱資料。張又同意,他翻查資料目的是想理解為何部分涉案WhatsApp訊息在黃潔珍的手機內有出現,但在黃百鳴手機則沒有發現。
辯方另問到,張查閱工作副本時,有沒有任何限制,例如只可查閱特定時段的資料。張稱沒有,亦同意自己並沒有獲發手令。
案件編號:ESS1735/2025
記者: 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