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元朗水蕉新村並與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同名的男子及3名程氏男子,被指在2019年就8個物業和土地簽訂分契合約,其後未如期繳納約134萬元的印花稅,其中涉及位於大棠路及水蕉新村路一帶財產或土地。律政司司長昨入稟區域法院,向程氏4人追討拖欠的款項、利息及訟費等。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4名被告依次為CHING CHAN MING(音譯:程振明)、CHING CHAN SING(音譯:程振星)、CHING CHUN KEUNG(音譯:程振權)、CHING CHUN CHOI(音譯:程振財)。入稟狀列明,CHING CHAN MING的地址在元朗水蕉新村。
入稟狀指,4名被告在2019年10月25日就8個物業和土地簽訂分割合約,惟被告未有按《印花稅條例》第117章之要求,如期繳納約134萬元的印花稅,相關物業或土地位於大棠路及水蕉新村路一帶。原告遂向被告追討欠款、每日額外印花稅約54元及利息、訟費等。
案件編號:DCCJ6335/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