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明年起,加州租客無需再到Facebook Marketplace或Craigslist的網上平台尋找合適的二手冰箱。
據《洛杉磯時報》報道,州長紐森最新簽署AB 628號法案,要求房東為出租物業配備功能完好的冰箱和爐具,明年元旦生效。
法案作者是南加州第61選區州眾議員麥金諾(Tina McKinnor),當她發現冰箱和爐具在法律上被歸類為「附加設施」時,萌生了立法構想。
《洛杉磯時報》2022年報道發現,加州市場上沒有冰箱的公寓數量高居全美之冠。現行州法要求房東須維持住宅單元的特定的「標準特性」,包括充足的冷熱自來水、供暖系統及防風雨設施。
麥金諾主張將冰箱和爐具納入租賃單位的必要居住條件。她說「房東不能讓租客住在沒有冰箱的房子裡,就像不能讓租客住在沒有熱水或暖氣的房子裡一樣。」
新法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簽訂的新租約中,房東必須提供具備烹飪加熱功能的爐具,以及能安全儲存食物的冰箱。
搬遷至新公寓的相關費用,包括首月租金與押金,對租客而言可能是個大負擔,尤其在洛杉磯市,根據房地產平台Zillow數據,當地平均月租為2795元,較全國平均高出約700元。麥金諾指出,法案實施後,租客搬入新居時將少一項需要考量的費用。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