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牽涉多宗致命工業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其續牌申請遭拒絕後,早前獲批暫緩除牌等候上訴,暫可繼續建築工程直至正式上訴結果出爐。有關上訴聆訊今在高等法院進行,精進建築指屋宇署拒絕其續牌申請時,沒有明確解釋具體原因,也沒有提到已考慮及接納那些理據,便斷言「精進建築」不合資格續牌。精進建築力陳署方沒有證據證明精進建築的安全管理存在系統性問題,而署方拒絕其續牌申請的決定大大影響旗下總值120億元的多個工程及數百名員工的生計,涉及公屋單位高達1.3萬個。
原告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大律師王加豪代表;被告為屋宇署署長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及陳浩淇代表。
精進建築涉3宗嚴重地盤安全事故
「精進建築」涉及導致5人死亡的3宗嚴重地盤安全事故,包括2020年7月九龍灣宏展街地盤工人觸電的死亡事故、2022年9月安達臣道地盤天秤倒塌的死亡事故,以及2023年10月佐敦渡華路地盤工人從高處墜下的死亡事故。
屋宇署接納委員會建議拒精進建築續牌申請
「精進建築」的「一般建築承建商資格」原在2023年4月7日到期,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將其續期申請轉交獨立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續期申請面試每次由6至7名委員進行,成員由相關專業註冊管理局的認可人士、註冊專業人士、建築及承建商協會,以及屋宇署的代表組成。經過多輪面試後,委員會未能信納「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在地盤監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和勝任程度適宜代表「精進建築」就《建築物條例》行事,並且未能信納「精進建築」有妥善的地盤安全管理。屋宇署考慮委員會建議後,信納「精進建築」不再適宜在有關名冊上註冊,故決定拒絕有關續期申請。
精進指兩度去信署方表明「獲授權簽署人」已換人
余若海指,「精進建築」起初提名簡浩楷作 「獲授權簽署人」,簡浩楷進行面試後於2024年4月30日正式辭職,而簡浩楷早於2024年2月向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表明他不再代表精進建築,委員會要求簡浩楷按「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38」中「一般建築承建商和專門承建商的註冊事宜」,預先通知建築事務監督並與有關認可人士聯絡,「精進建築」亦在2024年4月兩度去信署方,表示麥劍亮已取代簡浩楷成為「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署方竟指它沒有收過有關變更通知。
建築事務監督無具體解釋不續期原因
余若海又提到,「精進建築」今年5月22日被拒續期申請,並獲通知將於6月20日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上除名,但建築事務監督拒絕「精進建築」的續期申請時,僅斷言「精進建築」不合資格,完全沒有明確解釋具體原因,違反法定責任,大大影響旗下總值120億元的多個工程,涉及高達1.3萬個公屋單位,同時影響數百名員工的生計及士氣。
疑署方秘密討論案情
余若海亦質疑委員會當時錯誤地繼續以簡浩楷的能力和專業來評估「精進建築」的續期申請,而且署方疑似曾經秘密討論本案,但法庭及「精進建築」均完全不知道有關內容,涉及關鍵證據遺漏。余若海另提到2020年工人觸電事故,勞工處只是發放「職安警示」,避免同類意外發生,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精進土木及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因此分別被判罰款1.3萬元、6.9萬元,但屋宇署則從沒就2020年事故起訴「精進建築」。
案件編號:HCMP952/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