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西摩道住宅虐待兩子 55歲商人獲准保釋至11.27再訊

55歲男商人涉於2021年4度在中環西摩道住宅虐待其兩名兒子,被控4項虐兒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屈麗雯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訊,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C.S.F.,報稱商人,被控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他分別於2021年5月4日、7月9日,和8月1日,在香港中環西摩道一間住宅身為已年滿16歲而對一名16歲以下的兒童,即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或虐待Y,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Y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他另被控於2021年7月9日,在香港中環西摩道一間住宅身為已年滿16歲而對一名16歲以下的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或虐待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ESCC2571/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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