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督察偷食物樣本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大機會遭開除

35歲時任食安中心衞生督察2022年至2023年濫用職權,擅自將食物樣本帶回家享用,包括法式燉小牛肉及乳清芝士等。認罪衞生督察原被控串謀盜竊罪,早前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並擔任污點證人頂證同案另4名被告,惟其證供未被接納,4人日前脫罪。裁判官王證瑜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認罪衞生督察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指被告大機會遭政府開除。

被告劉承軒承認盜竊罪,指他於同時段在香港偷竊樂家-阿爾博里奧米、法式燉小牛肉、醬汁八爪魚、墨魚汁魷魚、乳清芝士、水牛莫蘇里拉芝士、伯爵茶包及粒粒黑朱古力威化;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

同案另4名被告為34歲陳映姍、29歲林曉君、28歲余鳳珍、及37歲李俊禧,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4人否認控罪受審,雖然劉承軒曾出庭頂證,但法官認為他非可靠證人,最終未接納其證供,日前裁定4人全部罪脫。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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