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指特朗普借法庭做公關 駁回其對《紐約時報》訴訟

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佛羅里達聯邦地方法官梅瑞戴(Steven Merryday)於週五駁回總統特朗普對《紐約時報》提出的150億元名譽侵害訴訟。法官認為特朗普85頁的訴狀過於冗長,充斥「繁瑣且無關」的文字,並下令特朗普在28天內提交不超過40頁的修訂版訴狀。

梅瑞戴在四頁裁定書中指出:「訴狀不是公共關係的擴音器,也不是政治集會的演講台。訴訟應依程序專業且有尊嚴地進行。」特朗普的法律團隊表示將依照法官指示繼續訴訟。

該訴訟點名四名《紐約時報》記者,並引用一本書及三篇文章,內容涉及特朗普在《The Apprentice》節目及其他媒體曝光的經歷。《紐約時報》方面稱訴訟毫無法律依據,是試圖阻礙獨立報導的政治行動,並讚同法官迅速裁定訴狀性質偏政治文件。

法官特別提到,訴狀直到第80頁才涉及首個名譽侵害指控,其餘多數篇幅討論特朗普的電視節目和媒體曝光。梅瑞戴強調,律師在提交訴狀時有一定表達自由,但本案遠超法律容許範圍。

過去,特朗普亦對ABC新聞、CBS《60分鐘》、《華爾街日報》及媒體大亨魯珀特·默多克提告,但部分案件已與新聞機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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