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加州議會週四(11日)通過兩項法案,禁止執勤中的執法人員(包括聯邦移民官員)遮掩面部,並要求他們表明身份。
《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報道,由三藩市民主黨州參議員史考特威納(Scott Wiener)及柏克萊民主黨州參議員傑西阿雷金(Jesse Arreguín)提出的參議院第627號法案(SB 627),對特種武器戰術小組(SWAT)及其他特定情況提供例外。該法案是在特朗普政府今年稍早下令在洛杉磯地區展開移民突襲行動後提出。
今年夏天,身穿軍綠色脖套或其他面罩的聯邦執法人員從廂型車與汽車跳下,在加州各地拘捕目標人士,此舉是特朗普總統大規模驅逐計畫的一部分,並引發民主黨領袖的強烈批評。

戴著面具的聯邦幹員在洛杉磯家得寶超市外拘留了玉米粉蒸肉小販。美聯社
美國國土安全部代表則為蒙面行為辯護,聲稱公開身份會讓執法人員面臨報復與暴力。
若州長紐森簽署生效,該法律將適用於地方與聯邦執法人員,但不包括州級單位,如加州公路巡警。當共和黨州參議員凱利塞亞托(Kelly Seyarto,穆列塔)在參議院質詢為何排除州級執法人員時,威納拒絕多做說明。
洛杉磯縣領袖也在研究類似措施以禁止執法人員蒙面,儘管部分法律專家認為美國憲法的「最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規定聯邦法優先於州法,可能限制此類規範的效力。
支持該法案者認為,允許執法人員偽裝可能讓冒名者藉機攔查、拘捕移民,進而破壞公眾信任,最終阻礙合法執法行動。
威納在簡短訪問中表示:「在加州看到執法人員戴著滑雪面罩到處走,這是令人恐懼的。這會摧毀民眾對執法的信心。」
威納的法案允許一些例外,包括臥底行動使用面罩,並允許醫療性遮蓋。
此外,由阿罕布拉民主黨州參議員薩夏雷奈佩雷茲(Sasha Renée Pérez)提出的參議院第805號法案(SB 805),針對未表明身份的便衣移民官員,也於週四獲得加州議會通過。
該法案要求便衣執法人員必須展示其所屬機構,以及徽章號碼或姓名,但提供特定情況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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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