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在上周五(9月5日)刊憲,將會在9月10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強調,將網約車車齡增加彈性,是為免影響網約車供應,及現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司機生計,因此將車齡上限放寬至12年。
網約車規管︱若影響現有網約司機生計 市民利益會受損
政府在7月推出的初步構思,是申請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時,車齡不能超過7年,如能通過車輛年檢,可續期最多5年,換言之網約車最多可營運至12年(即7年+5年)。陳美寶今早(7日)在電台節目解釋,由於以市民利益作為出發點,一定要維持「安全出行」為首要,聆聽到各界對網約車車齡表達的不同意見,擔心影響網約車供應,及現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司機生計,在綜合考慮後建議簡化方案,因此將車齡上限放寬至12年。
她強調草案需要「落地」,做法例不能空談,因此在嚴格規定之餘,亦為有意加入行業的人士提供更靈活、更有彈性的安排。她指,在車齡限制方面聽到社會很多聲音:「『落地』是好緊要的,供應上不要那麼大、嚴格的限制,影響到現有提供服務的司機,他們沒了生計,市民利益也會受損」。





網約車牌照不可出租 以免政策「異化」
陳美寶稱,以維持「安全出行」為原則下,條例內容會堅守12年上限,續牌時須經過運輸署長確認安全,才會成功獲批。亦會要求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必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
陳美寶續指,業界聲音很重要,局方會細心聆聽,會繼續與他們溝通。而傳統的士提供點對點服務一向扮演重要的角色,功能亦很全面,其固有優勢會繼續維持,如牌照是永久性,可以合法在不同地點、時段或在開放的禁區上落客等。她重申,制訂清晰規例規管網約車平台,人及車服務營運框架,是希望令到網約平台服務,與的士營運兩者能達致共存互補和良性競爭。
對於建議網約車須由登記個人車主本人營運,不可以出租或分租,她解釋,目的是吸引真正有意提供有質素網約車服務的人士加入,避免「異化」衍生網約租車、租務市場,從而變成「炒牌」。
至於市民關注網約車數量的限制。陳美寶表示,數目在法例中已寫明,日後署長可以訂明總數總量的限制,會因情況需要作出分配的合適安排。所以就數目上會繼續以數據為本,去做論證及調研,局方不會放慢腳步。
陳美寶指,現時一萬八千輛的士的車齡沒有限制,有三成的士車齡在10年以上,政府推出車隊制度,輔助他們落地及落實抱有很大期望,亦盡力協助希望車隊能成功及有序發展。她認為車隊的成功不單只看數目,也要看服務質素。政府會續在三方面給予幫助,包括會繼續與勞工處做招聘會,現時已招聘到一千名司機,預計9月底應該有一千輛車營運,數目會持續增長;第二是口岸特別設施,劃定了一些特別的位置讓車隊,配合客群定位;第三是網約服務的便利度。而車隊車齡比較新,其實都是一個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