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5人罪脫 警將積極引用國安法例反恐 湯文龍:法庭有獨立審判權 法例會不斷更新

2020年口岸爆炸案,8被告中5人罪脫,警方指日後會繼續積極引用《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已完善的相關條例,針對有關活動及罪行依法執法及檢控。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今早出席活動後,被問到此舉會否令一些人「無罪變有罪」,同時令《反恐條例》失去存在價值。他回應稱,需先研究判詞,而《刑事罪行條例》涵蓋多項罪行,「不可以說一條條例,其實是凌駕另外一條條例。」

湯文龍強調,本港法庭有獨立審判權,法例亦會不斷更新,「在刑事罪行方面,其實一定要毫無合理疑點之下,才可以定罪。」他說,律政司應根據不同案件嚴重性,決定根據甚麼法例作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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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攝影:蕭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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