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居住在南加州河濱縣的中國公民週三(3日)承認參與一宗大規模跨太平洋詐騙計畫,利用假冒的iPhone、iPad及其他蘋果產品進行虛假「退貨」,使蘋果公司遭受至少1,620萬美元損失。
美國加州中區檢察官辦公室表示,被告林煜山(Yushan Lin,31歲,音譯)與邢舒怡(Shuyi Xing,35歲,音譯),皆為科洛納(Corona)居民,認罪一項串謀郵電詐欺罪。邢另認罪一項串謀洗錢罪,涉及一起與老人詐騙有關、金額超過100萬美元的洗錢行為。林與邢是此案最後兩名認罪的被告,總計六人已全數承認參與這宗假冒蘋果產品詐騙案。
其餘四名已認罪並等待量刑的被告為:集團主謀黃文輝(Wenhui Huang,40歲,奇諾崗),非法移民;宋陽(Yang Song,38歲,科洛納),副手;江俊偉(Junwei Jiang,38歲,東洛杉磯);以及胡正軒(Zhengxuan Hu,27歲,阿罕布拉),非法移民。
根據認罪協議,自2015年12月至2024年3月,黃文輝、宋陽及其他共謀者與中國境內同夥合作,走私假冒蘋果裝置至美國,再交由同夥操作退貨。這些假貨仿真度極高,序號與真實顧客的蘋果產品相符,而這些真機當時仍在保固期或AppleCare+延長保固範圍內。如此一來,蘋果被誤導,以為退回的產品是真機,因而按照保固計畫更換或維修,導致假貨換成真機。
檢方指出,該集團在南加州多地蘋果門市行騙,部分成員甚至跑遍十家不同蘋果店退貨。在退貨過程中,蘋果員工通常會當場以真機替換,或將假機送往維修中心,再寄送真機至蘋果門市或被告租用的UPS郵箱。
隨後,被告將真機寄往國內外同夥,主要銷往中國,以高價轉售牟利。
僅林與邢兩人就曾成功或企圖退回至少1,584部假機,造成蘋果實際損失至少111萬美元。整起共謀共涉及27,645部以上假機,造成蘋果至少1,623萬美元損失。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畢羅特(André Birotte Jr.)訂於12月10日宣判。林最高可判20年聯邦監禁,邢則可能面臨最高40年刑期。
此案由國土安全調查局(HSI)與國稅局刑事調查部門主導偵辦,美國郵政檢查局與洛杉磯警局提供協助。聯邦檢察官羅奇(Andrew M. Roach)負責起訴。本報訊

圖為遭到假退貨真詐騙的iPhone 15同型手機。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