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夠了!沙加緬度禁止市政廳外通宵留宿|細說燊語

文:曾維燊
圖:City of Sacrmaneto

沙加緬度市政廳門外夜宿露營的景象將成歷史。市議會於7月29日以6比3票通過禁令,禁止任何人在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6時期間,在市政廳門前露宿、露營、甚至坐臥於地面。違者將面臨最少250元罰款。

市長麥卡蒂(Kevin McCarty)指出,現行安排每年耗費超過35萬元清潔開支,這筆公帑更應用於提供庇護及支援服務。支持禁令者強調措施旨在提升安全與環境衛生,尤其對於晚上參與市議會會議後離開的市府職員而言。

代表市中心選區的市議員柏克包姆(Phil Pluckebaum)表示,政策不僅是為了清理街道,更是為了給露宿者提供重返正常生活的機會。

惟市議會並非一致支持。市議員梅普爾(Caity Maple)坦言:「我們一直告訴市民不能在哪裏露宿,卻無法解決他們應該去哪裏的問題,這是個沉重的現實。」

民間團體亦表達強烈不滿。沙加緬度「貧民運動」(Sacramento Poor People’s Campaign)批評措施「不人道」,形同將無家者刑事化,呼籲議會否決禁令。

市府承諾,在禁令實施後,會主動聯絡目前在市政廳外露宿者,協助他們尋找新的安置方案。

沙加緬度市政廳外的空地固然屬於公共空間,無家者在無處可去的情況下,選擇留宿於此,從人情角度看,未嘗不可理解。公共地方,理論上是大家共享,有人短暫棲身,社會上總得有些包容。但這個「某程度上的合理」,絕不能被濫用或誤解成「為所欲為」。

問題在於,眼下不止是露宿問題,而是衛生與秩序的全面崩潰。不少露宿者在市政廳前不單是睡覺,而是任意大小便,污穢滿地。這樣的情況,如果換成一般市民在街上便溺,分分鐘被警察當場拘捕。那為什麼這些人就可以?是否因為他們「可憐」,社會就要無限包容?

無人願意對弱勢者落井下石,但同樣地,市民也不應被迫接受生活空間日漸被污染、秩序遭踐踏的現實。公共空間不是無主之地,不代表可以成為無底線的避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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