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無家者營地挨告 金山市府付錢了官司

一個無家者倡議組織三年前提告三藩市政府,以圖阻止市府清理無家者營地。案件纏訟三年後,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新聞網站San Francisco Standard報道,市府律師辦公室同意向三藩市組織「無家可歸聯盟」(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支付282萬元律師費,並定期給予該組織市府清理營地進度的文件,但和解協議也容許市府繼續沒收無家者私人財產的政策。

這份仍需得到縣參事會核准的協議也許標誌著一場激烈的法律訴訟結束。該聯盟曾成功爭取法院發出禁令,要求市府在提供無家者收容後才可清理營地。但聯邦最高法院去年裁定,允許全國各地執行禁止人們在公共場所臥睡的法規。時任市長布里德隨即加強掃蕩人行道和公園的無家者帳篷。

根據和解協議,市府仍須於清理營地前72小時向營地住客發出警告,市府律師又必須於清場前48小時或其他例行清理工作前24小時通知「無家可歸聯盟」律師。這些清理工作一般都是市府官員於當日早上開會時才決定的。

但通常由市府專線311投訴觸發的非計劃性行動,市府清潔工就毋須預先通知無家者。

協議又要求工務局人員對所沒收的任何床墊、帳篷或腳踏車等物品拍照,而「無家可歸聯盟」每月可進入工務局存放這些物品的倉庫檢查。

另一方面,兩名身為本案原訴人的前無家者將各獲得1萬1000元。

如果市府最終選擇改變清理程序,將必須開始於非規劃性行動前預先通知無家者。

市府律師辦公室形容,這份和解協議對雙方來說是雙贏,「雙方可以著重提供服務和解決無家可歸問題,相信這份和解協議對各方來說都是最好結果」。

「無家可歸聯盟」執行主任費登巴茨(Jennifer Friedenbach)認為,和解協議對市府權力做出限制,產生重要機制來確保市府遵守其處理無家者物品的政策,並期待得到市參事會批准。

無家者一直抱怨市府工人定期棄置他們的個人物品,而非應市府政策規定存放90天。倡議人士認為,這些清場使人們更難脫離無家可歸。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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