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
三藩市「一城庇護法案」昨日在市參事會財政與預算委員會全票通過,將送交下周二市參事會全體審議。法案由第5區市參事馬百樂提出,目的是改變長期將無家可歸者收容設施集中在田德隆(Tenderloin)、南市場街(SoMa)等社區,推動各區共同承擔。
馬百樂表示,最新通過的版本僅為釐清性修訂,強調不改變立法核心。
他指出,法案將適用範圍明確限制於由市府資助、屬於低門檻的設施,例如喘息中心、清醒中心與危機穩定單位,不涵蓋州級核准的精神病院或安老院。他又補充,申請加州州1號提案(Proposition 1)資金的項目將不受本法案「公平分攤」規定限制。
此外,市府未來在有既有收容所的社區內新設庇護點時,須提交報告說明是否曾優先評估資源不足的地區。報告義務也將自法案正式生效六個月後起算,避免部門在尚未開始執行前即須提交資料。另新增條文重申,任何庇護所地址資訊不得違反保密法,尤其針對家庭暴力庇護設施。
馬百樂強調,法案不代表強制在每個區都設收容中心,而是透過標準化機制提升透明度,減少資源過度集中。
曾在法案初期反對的第4區市參事殷嘉立在會中改口支持,表示新版本刪除強制各區設點的內容,更為合理。
儘管法案已納入多項修訂,財委會主席陳詩敏仍表達保留立場。她指出:「我支持讓法案送交全體審議,但仍擔心這是否真正以無家者需求為出發點,還是為特定社區舒壓,反而引發新的區際對立。」
市參事會預算與立法分析師(BLA)報告指出,目前全市95%的收容設施集中在第3、5、6、9與10區,日落、列治文、雙峰等西區則幾乎沒有設施。法案雖未指定具體地點,但要求未來設立新設施時,需考量現有設施分布與街頭無家可歸者人數,並與現有設施保持至少300呎距離。
市長羅偉上周表態支持法案,形容其為重建市民對市府公平與誠信的關鍵一環。目前該法案已獲李爾德、菲爾德、華頌善、麥德誠與梅義加五位市參事聯署支持,加上殷嘉立在昨日改口支持,該案已有機會在下周二的市參事全體會議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