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3名自稱香港大學學生在網上發帖文,稱被一名法律系男學生利用網上免費人工智能軟件,在未經同意下將她們的社交媒體近照,製作成祼露色情照片。帖文稱男學生電腦被發現存有多達700張色情照,涉及20至30名女性,包括該名法律系男學生的同學、學姐、朋友,亦有其小學同學、中學老師等。
港大 : 已向涉事學生發警告信 將審視事件或採進一步行動
港大回應指,針對被投訴學生的行為,校方已向其發出警告信,並要求該學生向受影響同學正式道歉。校方深切理解受影響學生的擔憂,並將進一步審視事件細節,必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以確保所有學生能在安全和被尊重的環境中學習。







該帖文指,部分受害女性與該男生關係親近友好、部分僅為他的點頭之交或只有一面之緣,全部人未授權該男生使用其個人照片。帖文指事件曝光後,該名學生曾嘗試聯絡部分受害者致歉,又聲稱事件所涉人數僅5人。信件稱該男生承認使用相識女性社交媒體上的近照作為素材,以網上免費AI軟件生成色情照。
道歉信簡短欠誠意 僅60餘字
部份受害者向校方通報,要求校方跟進事件,認為該男生行為觸犯《香港大學條例》規程中的「胡鬧」(Ragging),即羞辱另一名學生或使其受到嘲弄等,希望男生為其性暴力行為負上責任。校方約見事主及該男生,並諮詢律師意見後,認為其行為並未觸及學校紀律委員會可處理的罪行。
有涉事學生不滿處理結果,及後校方改為男學生的個人學生檔案存檔警告信作內部參考,並稱會約見他作口頭懲戒。帖文稱,校方及後轉發男學生撰寫的道歉信,惟道歉信簡短,只有僅僅的60餘字,大部分受害者認為有欠誠意,又認為港大處理方法不足以懲處男學生。
帖文指校方沒處理男學生與受害人一同上課
至於有人認為涉事女學生不應再與該男生一同上課,希望校方安排調課。帖文稱校方則以「受害人遍佈各導修組別」為由,「遲遲未有作出行動」,僅在最後一節導修課前邀請兩名事主出席其他課節。惟此前數周,涉事學生已與該男生於課室共處至少4次,承受不必要心理壓力。
港大 :或採進一步行動 確保學生能在安全和被尊重環境中學習
香港大學發表聲明,指留意到有關個別學生以人工智能工具製作不雅照片的社交媒體帖文,指校方在處理有關事件時一直根據《香港大學條例》、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評估,而校方亦有與受影響同學溝通,並基於保障同學福祉的考慮,在多方面(包括課堂安排)作出適當安排。針對被投訴學生的行為,校方已向其發出警告信,並要求該學生向受影響同學正式道歉。
校方深切理解受影響學生的擔憂,並將進一步審視事件細節,必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以確保所有學生能在安全和被尊重的環境中學習。港大重申,大學對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騷擾或不當行為均持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加強相關教育和宣傳,提升學生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操守。
大律師 : 即使圖片未公開仍可能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即使這些圖片並未公開傳播,該學生的行為仍可能違反法律,構成《窺淫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陸偉雄強調,法律系學生應對法律有基本認識,因此以不知情為抗辯理由的成功機會相對較低。
此外,陸偉雄指出,如果該學生使用電腦進行這些行為,還可能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但視乎法庭會以何罪進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