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鋼朗澤重新招股 稱吉元缺乏法律依據 成功申索可能性低

首鋼朗澤(2553)早前收到一份民事起訴狀被列為被告而決定延遲招股後,今早刊發補充招股章程,並於今日(7日)起至周四(10日)重新招股,擬發行2,015.98萬股H股,一成在港公開發售,招股價14.5元至18.88元,集資最多約3.8億元,每手200股,入場費3,814.08元,預期於7月15日掛牌,國泰君安國際為獨家保薦人。

吉元一直對投資回報不滿

補充招股章程指出,吉元君熠為持有首鋼朗澤子公司首朗吉元42%股權的股東,一直對投資回報不滿,並希望撤出其在首朗吉元的投資,於過往期間一直就此事進行溝通,但中國法律顧問已確認,吉元君熠並無任何權利要求首鋼朗澤或任何第三方購買其於首朗吉元的股權。

民事訴訟涉兩大指控

不過,吉元君熠於6月27日向平羅縣人民法院對集團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包括違反與吉元君熠就首朗吉元訂立的投資協議項下關於吉元君熠的股東權利,在未事先通知吉元君熠的情況下,將首朗吉元生產設施的投資金額增加約1.6億元(人民幣,下同)。此舉被指控違反《中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原因為此舉在未獲得股東大會批准並剝奪吉元君熠在參與重大投資決策的權利的情況下作出。

另一指控則是在未經首朗吉元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的情況下,擅自設定首朗吉元乙醇產品的銷售價格,此舉被指控違反投資協議中「銷售價格公平性」的規定。

保薦人盡職調查後沒質疑

首鋼朗澤則表示,根據特聘中國律師意見及現時可得資料,認為上述糾紛缺乏法律依據,且吉元君熠成功提出申索主張的可能性較低,將採取適當行動,積極就糾紛下的申索進行抗辯。此外,根據獨家保薦人進行的獨立盡職調查,其並無發現任何事項可合理致使其在任何重大方面對董事對吉元糾紛的意見產生質疑。

最壞情況或8月至9月需停產

然而,糾紛可能對首朗吉元與吉元冶金(吉元君熠子公司)之間關係產生不利影響,董事認為最壞情況將是首朗吉元生產設施從7月1日開始為期一個月檢修後,吉元冶金不會恢復向首朗吉元生產設施供應工業尾氣。在此情況下,首朗吉元生產設施將於8月至9月期間停產,並在連接至新尾氣供應商的管道建設完成(目前預計將在10月完成)後才能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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