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 9日 )討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檢討方案,提出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合併申請項目後,單宗意外最高援助金額將大幅減少約9成。政府表示,此舉旨在降低詐騙誘因,並加強抽查機制以打擊濫用。然而,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質疑,當局過度依賴「降低誘因」及「加強抽查」,卻未正視檢控率低迷及刑罰阻嚇力不足的核心問題。
抽查成效存疑 檢控率極低
田北辰指出,根據社署今年4月回覆立法會的數據,2020至2021年度至2024至2025年度期間,共有698宗懷疑詐騙個案轉交警方,其中339人被拘捕,但僅6人被起訴,檢控率不足2%。他質疑:「政府強調『加強抽查』,是否意味現有698宗懷疑個案只是冰山一角,若未來抽查揭發7,000甚至10,000宗個案,但檢控率依舊低迷,措施有何意義?」他認為問題關鍵在於證據質素及執法效能,促請政府檢討調查流程,提升成功檢控比例。
勞工及福利局官員回應時承認,計劃濫用情況嚴重,主因是「自製意外」成本低、誘因大,故降低援助金額是首要對策。田北辰反駁:「若政府認為除降低誘因外別無他法,為何仍要加強抽查?即使懷疑個案增至7萬宗,檢控數字仍會維持極低水平!」他批評當局未正視刑罰阻嚇力不足的問題,如同「餐牌有選擇卻不改善廚藝」,僅以「沒辦法中的辦法」敷衍了事。
政府須全面檢討執法及司法協作 包括加強證據蒐集、明確量刑指引
田北辰進一步追問,去年12月一宗大型造假案中,約40人被捕,但當局未交代是否已起訴;而過往6宗起訴個案中,定罪人士僅被判囚2至3個月。社署助理署長證實,相關罪行最高刑罰為14年監禁,但實際判刑遠低於此。田北辰直言:「最高刑罰14年,但實際判刑僅2個月,如何阻嚇犯罪?若政府不從提高檢控率及刑罰著手,單靠減少金額和抽查,只會治標不治本!」
田北辰強調,政府必須全面檢討執法及司法協作,包括加強證據蒐集、明確量刑指引,並公開詐騙案檢控及定罪的詳細數據,以確保計劃資源用於真正有需要的受害者。他敦促勞福局與警方、律政司協調,於下次會議提交具體提升檢控成效的方案,而非僅以「技術性措施」應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