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濫用/公屋/房署/房協】房委會早前公布「舉報濫用公屋獎」於1月15日實施,成功舉報可獲最高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房署表示,房委會截至今年3月底接獲約3,900宗濫用公屋舉報,當中約1,700宗參與計劃,其中約700宗將進一步跟進及調查。對於其餘2,200宗不參與獎勵計劃的舉報,房署表示會盡力依據現有資料展開調查。
房協首月接4宗舉報
另外,房協截至今年4月23日,接獲4宗參與獎勵計劃的舉報個案,並會適時舉行簡單小型頒獎禮,至於時間及形式仍待定。

房委會早前公布「舉報濫用公屋獎」於1月15日實施。資料圖片

房委會早前公布「舉報濫用公屋獎」於1月15日實施。資料圖片

自2022年7月至2025年2月底,房委會已收回8,000個被濫用或違約的公屋單位。

針對濫用公共房屋資源問題,房屋局提出三大修訂加強阻嚇力。

每年將舉辦兩次評審及頒發獎勵。資料圖片
每年兩次評審及頒獎 不公開舉報者身份
至於如何評核個案是否獲得獎金,房署表示,為免獎勵計劃被濫用,經調查完成並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後,獲獎的舉報個案會由首長級人員主持的評審委員會作出審核;並計劃每年分兩次進行評審及頒發獎勵,首輪頒獎儀式擬於2025年中舉行。
有關頒發獎勵計劃的安排,房署指擬在房屋委員會總部舉行簡單的閉門頒獎儀式,出席的獲獎人士會個別領獎,身份不會被公開,獲獎人士也可自行決定是否出席頒獎儀式,若選擇不出席,會另行安排他們領取獎勵金及嘉許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