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4月14日)上午進行代號「謀攻」及「暮巷」的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葵青區兩個工業大廈單位,拘捕12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21至42歲),涉嫌利用香港傀儡戶口,為伺服器於海外的「外圍」賭博網站,提供俗稱「上落分」的資金結算工作。
被捕人涉嫌「便利收受賭注」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被捕。行動中,警方檢獲3.3萬元現金、316部用作操控傀儡戶口的手提電話、4部平板電腦以及12部電腦等證物。調查發現有關團伙近一個月已為相關賭博網站,處理接近49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警方拘捕12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21至42歲)。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進行代號「謀攻」及「暮巷」的反非法賭博行動。

警方展示涉案證物。

警方檢獲316部用作操控傀儡戶口的手提電話。

所有被捕人正被扣查。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如非法收受賭注,或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即使賭博網站不在香港,如市民在香港參與相關網站運作,亦可能干犯相關賭博條例。任何人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如租、借、賣銀行戶口給其他人使用作處理贓款,亦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