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府積極逮捕竊匪 卻不知多少人獲釋或入獄

州長紐森日前報告加州有組織零售罪案執法小組(ORCT)今年逮捕了1,000多人,但CBS新聞發現,州府部門並無追蹤被捕者的後續情況,令外界難以掌握逮捕嫌犯是否有效阻止犯案。

CBS向多個部門求證相關資料,包括州長辦、州檢察長辦和負責ORCT的加州公路巡警,沒有一個部門能夠透露因零售盜竊被捕的人有多少被判刑,更不用說多少人出庭、被移送監獄、接受戒毒治療或再犯。由於沒有部門可提供這1,000多位被捕者的姓名,使CBS無法自行追蹤。

截至10月初,ORCT逮捕了1,126人。公路巡警提供了逮捕數據,有684人被開傳票後獲釋,意味這些罪犯僅得到相當於罰單的通知,並出庭應訊。但多位地檢官直指,不少人從未現身法庭。

距離選民決定是否支持36號提案的日子僅餘一周,紐森10月28日進行網上記者會,宣布全州各地方執法部門過去一年逮捕了1萬多人。雖然這些人涉及不同罪案,但他歸功於加州去年投資2億多元進行有組織零售盜竊打擊行動。

但當被問到被捕者的後續時,紐森無法具體說明數字,因為州府部門根本沒有追蹤。

CBS分析發現,約四分之一被捕者獲判緩刑,其餘被告被判2天到10年不等。被判10年的那位因多項搶車和其他暴力定罪被重判,而非因為有組織零售盜竊犯罪。

擔任36號提案支持陣營聯合主席的前沙加緬度地檢官舒安妮(Anne Marie Schubert)一直批評加州打擊零售盜竊的手法,又引述公路巡警數據指出,逾60%被ORCT逮捕的人僅被開傳票後獲釋,但她引用沙加緬度縣警察局和地檢署的資料,高達75%的人未現身法庭。

舒安妮批評,州府花了人力物力打擊罪案,卻不見成果。但公路巡警特別行動指揮官史塔里卡(Jonathan Staricka)認為,光是逮捕就有其價值存在,「我們看不見、無法衡量的是我們透過逮捕來防止多少罪案」。

不少地檢官認為,2021年由州議會修改的加州《有組織零售盜竊法規》(ORT)不是起訴罪犯的有效手段,因為要證明犯罪太過複雜。CBS在記者上希望詢問紐森會否指示州府部門追蹤被捕者的後續,但其幕僚並未選擇他們提問。舒安妮不禁質疑︰「為何州檢察長和州長取得這些資訊這麼困難?」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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