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總統拜登退出,他與副總統賀錦麗共同控制的競選委員會已向聯邦當局提交文件,把賀錦麗列為總統候選人,並由賀錦麗及其未來的競選搭檔接管9600萬元捐款。有法律專家表示,應否退還經費存在灰色地帶,日後或會引起訴訟。
CNN報道,在拜登宣布退選後數小時,其競選委員會向聯邦選舉委員會(FEC)提交文件,將機構易名為「賀錦麗競選總統」(Harris for President),又表示未來只協助賀錦麗參與角逐。支持此舉的競選法律中心(Campaign Legal Center)發表聲明,表示賀錦麗原本就是聯名人士之一,因此可以繼續使用競選委員會賬戶內的9600萬元資金。
許多政治觀察員形容,賀錦麗既向FEC提交文件,顯示她最有可能替代拜登出戰大選。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的選舉法專家斯帕科夫斯基(Hans von Spakovsky)以及聯邦選舉專員林登鮑姆(Dara Lindenbaum)都認同,如果賀錦麗取得民主黨的總統提名,可以繼承拜登之前籌得的捐款。
但也有法律專家認為,既然拜登已經退選,陣營就不能保留捐款,至於是否把款項退還原主,並要求對方立即捐款支持賀錦麗,則存在灰色地帶,拜登陣營或要向FEC另行諮詢,另外的折衷辦法是把捐款轉給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或是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
聖母大學的選舉法教授穆勒(Derek Muller)表示,競選陣營往往在FEC或法院作出決定之前,就會花掉部分經費,因此大選後可能引發訴訟。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