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商業組織興訟 挑戰競業條款被廢

FTC通過禁止企業繼續以「競業條款」約束員工的規定後,引發商界反彈,多個組織已入稟起訴該機構。 華爾街日報圖片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禁止企業以「競業條款」(Non-compete agreements)約束員工後,相隔短短1天便引來商界反彈,多個商業組織分別在德州發起2場訴訟。商界批評FTC越權,但FTC相信最終能夠勝訴。

綜合《紐約時報》及《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代表大企業總裁的商業圓桌會議(Business Roundtable)等機構,24日入稟東德州聯邦法院,此外總部設在達拉斯的稅務公司Ryan Tax Firm也向當地的聯邦法院提交訴狀,分別質疑FTC無權廢除競業條款。

商界組織認為,競業條款有助保護企業的支持產權、客戶關係以及其他投資。其中美國商會在訴訟中說,法院和政府部門過去幾十年都認同競業條款的價值,州府也會在某些企業「(做事)過分」時出手干預,目前的制度行之有效,聯邦從來不需要監管這方面問題,國會也從未授權FTC介入州府事務。Ryan Tax Firm的總裁瑞安(Brint Ryan)則形容,FTC的禁令非常激進,「是我見過最令人憤慨的政府越權例子之一」。

FTC的發言人法拉爾(Douglas Farrar)反駁時表示,競業條款已限制民眾的經濟自由,而且FTC的「法律權力非常明確」,國會授權他們制定規則,防止業界出現不公平競爭,也可界定哪些行為違反公平原則,這次面對訴訟後,FTC有信心可在法庭獲勝。

FTC於23日以3比2的票數,通過廢除競業條款,已經簽署「競業條款」的僱員,本身若屬高層的話仍需遵守協議,但基層員工可以豁免,僱主未來草擬僱傭合約時,即使高管也不能約束。外界估計,全美目前約有1/5工薪一族受此約束,FTC估計新措施生效的話,10年內可讓全國僱員增加至少4000億元收入。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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