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被控侵犯專利權 麻省科學家索償16.7億

谷歌公司人工智能被控侵權案在波士頓聯邦法庭開審,Singular Computing公司稱,谷歌應向其支付16.7億元驅動人工智能技術處理器的專利費。 路透社

谷歌公司被控侵權案9日在波士頓聯邦法庭開審。一名電腦科學家聲稱,谷歌應向其公司支付16.7 億元專利費,這些專利據稱涵蓋了谷歌產品中用於驅動人工智能技術的處理器。代表谷歌的律師則在陪審團前提出反駁。

路透社報道,由麻省電腦科學家貝茨(Joseph Bates) 創立的Singular Computing公司的律師告訴陪審員,谷歌在多次與其當事人會面討論解決人工智能開發核心問題的想法後,抄襲了貝茨的技術。

律師廷伯斯(Kerry Timbers)稱,在2010年至2014年間,貝茨與谷歌分享了他的電腦處理創新成果,其後這家科技巨頭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複製了他的專利技術,而不是授權使用該技術開發自己的人工智能支援晶片。

廷伯斯說,貝茨的創新技術被用於谷歌的張量處理單元(Tensor Processing Units,TPU),用來支持谷歌搜索、Gmail、電郵和其他服務中的人工智慧功能。

案中引用的內部電郵顯示,谷歌現任首席科學家迪恩(Jeff Dean)曾表示貝茨的想法「非常適合」谷歌正在開發的產品,另一員工則在電郵中表示,他們被貝茨的想法「徹底征服了」。

代表谷歌的律師內斯特(Robert Van Nest)反駁說,設計晶片的谷歌員工從未見過貝茨,而且與接觸過貝茨員工的工作也無交集。他稱貝茨為「失意的發明家」,未能說服包括微軟、亞馬遜和OpenAI在內的無數公司使用他的技術。內斯特表示,谷歌的晶片與Singular專利中描述的晶片有著根本的不同。

華盛頓上訴法院9日還聽取了谷歌提出的另外一宗上訴,要求商標與專利局宣告Singular 的一項專利無效。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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