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綠水之間 生靈何日安然

世上的善良幾乎都是一樣的——助人為樂,成人之美,至少不能算計他人。而塵世的惡卻是五花八門,燒殺奸擄、監守自盜、坑蒙拐騙。人與人之間尚且如此,人與自然之間更是罄竹難書。近日,在山東省煙台市的長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有志願者在保護區內的一些島嶼上發現了規模驚人的鳥網。鳥網之下,是難以名狀的凄慘景象,大量猛禽的頭顱被丟棄在地上。

鳥類被網住後會應激,爪子會緊緊地抓住鳥網,鳥販子為了更快地將鳥取下,便將牠們割頭殺死。猛禽的屍體會流入周邊的野味餐館,頭顱和其他體型小(沒甚麼肉)的鳥類則被當作垃圾隨手丟棄。現場照片顯示,長耳鴞、短耳鴞、北領角鴞、雀鷹……全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萬萬沒有想到,這句話竟然用在在鳥類身上,而且發生在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俗話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以禾花雀為例,收購一隻10元左右,到餐桌上可賣近百元,從非法獵捕人員到下游各環節都存在著巨大的利潤空間,驅使犯罪嫌疑人不惜鋌而走險。更殘忍的是,在獵捕之後,為了達到利益最大化,鳥販子還要進行一道重要的程序——催肥。在河北省唐山市何家峪村的一個普通民房,警方查獲了一個候鳥催肥窩點。野生鳥類會像養雞養鴨一樣被人餵養,一個月左右體積會增大一倍左右,隨後再將它們悶死後冷凍,運往南方直至被人端上餐桌。從現場仍然能夠看到飼養候鳥的籠子和工具,甚至可以看到籠中死亡的候鳥。

根據中國去年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物種保護、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以及植保作業等除外。第三十一條,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前款規定的野生動物。法律條文赫然在目,犯罪行徑層出不窮,根源在於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犯罪分子才會鋌而走險。山東長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中國東部候鳥遷徙必經之地,記錄過鳥類21目70科346種,光是猛禽就多達39種。這些鳥類中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19種,二級保護動物63種,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的鳥類47種。

到底誰給了鳥販子的膽量?到底誰又給了他們下網的機會?在保護區內堂而皇之地出現如此嚴重的犯罪行為,不僅造成巨大生態危害,社會影響也十分惡劣。感謝向外界披露此事的志願者們,這一充滿勇氣的行動,將拯救無數無辜的生靈。也希望官方能允許更多的民間力量參與到觀鳥護鳥的行動中去,讓盜獵者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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