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出新招遏制中國電池廠商

拜登政府尋求遏制中國在美國電動車供應鏈的角色,美國財政部12月1日宣布,由下個月開始,在美國生產的電動車如果使用中國製造電池組件,將不會獲得全額補貼;亦即買家不能取得全部7500美元退稅;同時受影響的包括由與中國政府有重大關係的公司製造,或與中方控制的營運商簽訂許可協議生產的電動車。

鉅亨網報道,根據2022年8月「通脹削減法案」要求,新規旨在使美國電動車電池鏈擺脫對中國的依賴,「受關注的外國實體」(FEOC)規則對於成品電池將於2024年生效,對於用於生產電池的關鍵礦物則於2025年生效。而對於汽車製造商來說,美國財政部將暫時豁免一些微量關鍵礦物,不受新規限制,這些規定禁止從中國和其他被視為FEOC的國家進口材料,這些國家包括朝鮮、中國、俄羅斯和伊朗等。美國財政部表示,被豁免的少數幾種材料各自佔電池關鍵礦物價值的比例不到2%。

美國汽車創新聯盟表示,豁免材料兩年的決定意義重大,也是明智的決定,如果沒有這個決定,幾乎所有汽車都可能最終不符合美國法規。

不過,民主黨籍西維吉尼亞州聯邦參議員曼欽譴責財政部允許來自中國的一些微量關鍵礦物符合資格,並矢言致力扭轉這個非法、可恥的擬議規則,保護美國能源安全。

通用汽車12月1日針對新指引回應,相信2024年及以後,公司有能力維持其電動汽車的激勵措施。

福特先前公布密西根州擬建電池廠項目,提及將採用寧德時代的技術,且預計2026年要投產,但9月底傳出這項計劃喊停,原因就是等待拜登政府釋出的新指引,以確定其與寧德時代的協議是否違反規定。新指引出爐後,截稿前,福特拒絕置評。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盧比奧抨擊,新指引似乎使福特和寧德時代的協議符合規定,顯然拜登政府將「電動車特殊利益團體置於美國利益之上」。

能源部表示,一家公司如果由指定的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將被視為FEOC。如果一個受關注實體持有該實體25%的董事會席位、投票權或股權,該公司也將不符合資格。

預計這些規定將進一步減少有資格享有電動車稅收抵免的電動車數量。該法規定,任何不在北美組裝的車輛都不合格。

依據法案,從明年1月1日開始,消費者可以將抵免額轉移給汽車經銷商,直接降低車輛的購買價格;這項變更可能有助於促進電動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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