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庭裁定重挫少數族裔投票權

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民間機構無權興訟挑戰各州劃定的選舉版圖,只有聯邦司法部才有這項權利。 路透社

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民間機構無權依據《投票權法案》興訟挑戰各州劃定的選舉版圖,只有聯邦司法部才有這項權利。評論表示,這次裁決結果若在全國生效,將對少數族裔的投票權產生深遠影響,相信也有利共和黨迎接2024年選舉。

綜合美聯社及《華爾街日報》報道,聯邦第八巡迴上訴法院20日以2比1的結果裁定,民間不能援引《投票權法案》第二條,環繞選區劃分事宜提出訴訟。撰寫多數派判詞的法官斯特拉斯(David Stras)表示,雖然1964年的《民權法案》允許民間為此興訟,但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卻沒有相關條文,司法機關不能任意「填補空白」,因此只有司法部才有這樣的權利。

這次案件的三名法官都由共和黨總統提名,其中斯特拉斯在特朗普時代上任,另一人格魯德(Raymond Gruender)在小布殊時代上任。同樣由小布殊任命的首席上訴法官史密斯(Lavenski Smith)則持不同意見,他在少數派判詞中形容,投票權是公民權利的基礎組成部分,不能「純粹由政府機關」提供保障。

原告方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批評裁決極端而且令人失望,但代表律師沒有明言會否上訴,只表示正考慮下一步行動,可能要求法院複審,讓更多法官參與裁決,也可能要求聯邦最高法院介入。

這次案件起源於阿肯色州的選舉版圖,挑戰陣營批評,州議會減少非裔為主的選區,變相剝奪非裔的投票話語權,已構成違法。而上訴庭的裁決與其他法院多年來的決定相悖,但法官同時允許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可在5天內加入訴訟。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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