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長紐森簽署新法律,保護加州的醫生和藥劑師不會因為向禁止墮胎的地方患者郵寄墮胎藥而被其他州起訴。
加州現有法律保護提供墮胎服務的醫生免受外州判決的影響,旨在保護那些為來到加州的外州病人提供治療的醫生。
新法律更進一步,禁止當局配合外州對郵寄墮胎藥給外州病人的醫生進行調查。該法還禁止賞金獵人和保釋代理人在加州逮捕醫生和藥劑師,並將其送往外州接受審判。
包括紐約州和馬薩諸塞州在內的其他州也有類似的法律,加州的新法還禁止州內的社交媒體公司,遵從外州的傳票、逮捕令或旨在查明買墮胎藥的患者身份的公開紀錄要求。
法案作者、民主黨籍州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發表聲明說:「加州境內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將能為那些被切斷基本醫療服務的州的人提供生命線,並免受這些州嚴厲法律的影響。」
該法律只保護居住在加州的醫生和藥劑師。如果醫生離開加州到其他州提供治療,法律將不保護他們。
紐森稱說:「我們將繼續保護尋求和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婦女和醫護人員」。
加州天主教協會反對這項法律,認為加州正在「對不希望墮胎的州和公民進行意識形態殖民」。該協會今年早些時候致函州議會稱:「否認其他州保護未出生兒童和公共健康的合法權益是一個危險的先例」。
自從去年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判決後,半數以上的州通過了禁止或限制墮胎的法律。一些州試圖限制墮胎藥米非司酮的使用。該藥已獲得FDA批准在懷孕10周內使用,是美國最常用的墮胎方法。
倡導組織捍衛自由聯盟對FDA批准米非司酮提出了法律挑戰。今年4月,一名聯邦法官撤銷了FDA的批准,但最高法院決定,在上訴期間FDA的批准繼續有效。美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