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參與理大「圍魏救趙」 5人被判監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有人於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事後213人被捕。13名男女早前被裁定暴動等罪名成立,其中5人今日於西九龍法院分被判監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被告陳卓男。 資料圖
被告陳卓男。 資料圖

 

 

今日接受判刑的被告為施銘洋(25歲,學生)、陳卓男(24歲,學生)、周家豪(30歲,室內設計師)、洪家穎(27歲,九巴維修員)及黃添樂(28歲,兼職遊樂場顧問及園藝師助理)。他們均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其餘被告為鄧妙小(19歲)、余柏鏗(24歲)、李永賢(27歲)、翟耀瑋(18歲)、陳志遠(23歲)、周豐德(20歲)、林煒綸(21歲)及李傑思(18歲),當中鄧被判入教導所,余、李永賢及陳分別監禁4年6個月至5年2個月不等;翟、周、林及李傑思則還柙至6月8日求情及判刑。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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