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弒兄案│被告稱爭執期間親兄打中母親 拔刀喝止卻誤中兄長頸部 「我平時蟻都唔會踩死」

大埔下田寮下村弒兄案,六旬退休漢不時就照顧母親事宜與親兄發生爭執,3年前年初六涉嫌在家以生果刀殺死親兄,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續自辯稱,當日兩兄弟爭執期間,親兄用膠管打中母親及打算拿起椅子繼續施襲,他拔刀及嘗試喝止親兄,期間卻刺中親兄頸部;他其後為母親安排送院,並吞服殺蟲劑和寫下遺書,「死咗就一了百了囉」,又自稱「平時蟻都唔會踩死」。案件下午續。

兄弟爭吵連累母親無辜被打

現年68歲的男被告鍾士康否認於2022年2月6日,在大埔社山路下田寮下村某村屋地下謀殺親兄鍾仕安;被告承認被激怒至喪失自我控制下誤殺親兄,但控方不接納並繼續控以謀殺罪。

被告供稱,自己案發當日從祖屋外看到只有死者和母親在內,當時母親坐在輪椅上及頭望地下,被告感到不妥和擔憂,於是進入單位與死者發生口角,其後被告想帶母親到醫院,但遭死者阻止,死者又以膠管襲擊被告,其中一下更打中母親肩膀。

誤刺胞兄後索性再添幾刀

被告稱自己當時感到憤怒,死者更打算拿起椅子襲擊,被告便拔出刀及喝止死者,但死者卻試圖搶刀,兩人糾紛期間,被告的刀刺中死者頸部,死者當場身亡。母親着被告快點離開,被告由於擔心母親認出死者身份,便用刀劃花死者臉部,其後由因死者早前打中母親,被告出於憤怒而在死者手臂添上幾刀。

被告供稱,他把母親推出到自己單位外外,並打電話安排救護車送母親入院,他又向母親說「阿媽你唔使驚,我已經將隻癲狗斬開咗9碌㗎啦」。惟被告其後返回單位內寫遺書及喝下殺蟲藥,稱因為「死咗就一了百了囉」,加上他已經安排母親入院,已經「做晒啲嘢」,故而他在遺書上亦表示把自己遺體捐贈給中大作研究之用。

「平時蟻都唔會踩死」

被告又稱,「好大鑊㗎,我平時蟻都唔會踩死,而家突然殺咗人,仲係自己阿哥嚟」;他把母親推出單位後,曾進入死者的房間,「見佢死咗,咪去佢間房睇睇,我都唔知點解……」,並把自己的銀行卡放到母親菲傭的枕頭底,指死者對待母親不佳,如果沒有菲傭,母親情況會更差。

控方盤問下,被告同意自己用生果刀殺了死者,但稱「我唔知咁樣係會拮死佢」、「我淨係想佢停止繼續打人」。控方指,被告當時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去救助死者。被告則稱他也想,但不知該怎麼做,他亦接受殺人屬違法行為,「我知道殺死貓狗都係非法,更何況係人」。

隨身携刀是「村規」

控方續問到,被告是否憎恨死者。被告否認,稱自己只是不滿死者對母親的態度,並承認自己在背後稱死者為「癲狗」,又指死者「直情想我阿媽死咁」,死者曾多次說過「你哋兩個都應該要死,一個長命過頭嘅廢物,而你(被告)明明想安樂死,都仲未死,不如你自己搞掂佢算啦」。被告認為,死者令母親的腦退化症「嚟得快同埋嚟得嚴重」。

控方又問及被告殺害死者時使用的刀具。被告稱「每一個村民上山,都會帶刀」,指自己當日上山後前往祖屋,所以身上才會帶同生果刀,「因為呢一條係村規……我哋曾經有人係山上畀蛇咬死、畀野豬撞死」,故村民會帶刀開路和保護自己。控方質疑,野生動物移動迅速,野豬等亦體型巨大,被告怎麼用一把生果刀保護自己。被告則稱「因為我哋有400年經驗去對付呢啲野豬同馬騮」。

案件編號:HCCC438/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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