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歧視花樣百出

(葉金福 中國)

近日,浙江杭州,林女士在參加某公司的面試時,被HR告知公司員工已婚已育是雙休,未婚是單休。林女士稱,自己第一次見這種規定,覺得這是一種職場歧視。

「已婚雙休,未婚單休」,員工求職又添新的奇葩規定。近年來,女性求職者屢遭「求職門檻」,不是因「未婚未育」而被拒之門外,就是因「招聘只限男性」而被擋在門外。

更有甚者,有的用人單位甚至採取限制生育、或縮短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強制規定,給女性求職者增設「門檻」。

其實,早在幾年前,相關部門就曾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專案,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可以說,這既給女性求職者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又給招聘單位劃了一條「紅線」。

但事實上,少數用人單位未必忌憚這條招聘「紅線」,他們依然變著花樣設置各種「門檻」,實施「就業歧視」。此次,浙江杭州某公司對女性求職者要求「未婚單休」,就是一個明證。這家公司擅自規定「已婚雙休,未婚單休」,不僅嚴重侵犯員工的休息權,更是一種赤裸裸的就業歧視。

要消弭「未婚單休」這樣的就業歧視,還需「雙管齊下」。一方面,勞動監察部門應積極承擔起監察的主體責任,對類似「未婚單休」這樣的就業歧視行為,不妨通過「約談」、「責令整改」、列入「黑名單」等多種手段,倒逼其「公平招聘」,遠離「就業歧視」。

另一方面,女性求職者一旦遭遇到類似「未婚單休」這樣的就業歧視行為,既要堅決說「不」,又要通過與企業溝通、請工會撐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權,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切忌「裝啞巴」,任憑無良企業剝奪休息權,侵犯合法權益。

當然,還有一點也很重要,那就是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普法」宣傳和教育,通過身邊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案警示,督促用人單位學法、遵法、守法,自覺遠離「就業歧視」。

如此,才能真正消弭「未婚單休」這樣的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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