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持刀男子 警員獲免檢控

布碌崙1名男子因為持刀衝向警察,遭連開10槍擊斃。其家人隨後入稟控訴開槍警員,但紐約州檢察總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認為警員的行為合理,不予檢控。死者家屬不服,表示將循民事途徑繼續尋求公道。

《每日新聞》報道,死者是26歲男子皮埃爾(Eudes Pierre),案發時正趁著大學休假擔任Uber Eats司機。詹樂霞於3月31日發表的調查報道中指出,皮埃爾持刀衝向警員時情緒失常,足以讓警察感到生命受到威脅,因此開槍是合理的。

案發於2021年12月20日清晨,警方接獲報警電話後前往皇冠高地(Crown Heights),並發現手持1把粉紅色刀的皮埃爾。警方隨身攝像機拍到的畫面顯示,在皮埃爾逃跑期間,警察曾命令他放下刀,並試圖用電擊槍制服他,但未能成功。隨後皮埃爾拿著刀衝向警方,2名警員共開了10槍,把他轟斃。

根據詹樂霞的報告,最後發現皮埃爾就是報警人,當時他還告訴警方持刀者身上有槍,但現場沒有發現槍支。紐約警方後來將事件定性為「由警察動手的自殺」(suicide by cop),並指出皮埃爾在與警察發生衝突前曾2度企圖自殺,事後在其住所中亦發現了1封遺書。其死亡引發外界更關注紐約警方與精神病患者的互動方式。

皮埃爾的家人去年對市政府和槍殺他的警察提起訴訟。代表律師指,案件核心是警員在短距離中連開10槍的行為是否合理,而這點尚未明確。家屬對調查結果感到失望,並正積極循民事途徑追究責任。

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