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打擊洗錢條例4.1生效 海關籲市民勿幫襯無牌找換店

新修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在去年年底經立法會通過。香港海關今日(4月1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嚴厲打擊無牌經營金錢服務,並呼籲市民切勿光顧無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

海關表示嚴厲打擊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嚴厲打擊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資料圖片

 

由今日起,新修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將有關罰則大幅提高。香港海關FB圖片
由今日起,新修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將有關罰則大幅提高。香港海關FB圖片

 

海關呼籲市民切勿代他人進行無牌匯款活動。香港海關FB圖片
海關呼籲市民切勿代他人進行無牌匯款活動。香港海關FB圖片

 

海關呼籲市民切勿光顧無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香港海關FB圖片
海關呼籲市民切勿光顧無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香港海關FB圖片

 

海關指市民如有疑問,可以查詢海關網頁。香港海關FB圖片
海關指市民如有疑問,可以查詢海關網頁。香港海關FB圖片

 

香港海關指,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在香港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無論以店舖、辦公室、網上或其他形式經營,都屬於金錢服務經營者,須向海關關長申請牌照。為更有效打擊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由今日(4月1日)起,新修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將有關罰則大幅提高,如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和監禁2年。

另外,海關呼籲市民切勿經營無牌金錢服務,包括在網上或社交平台,招攬或為他人安排無牌匯款或貨幣兌換,以免墮入法網;亦切勿光顧無牌金錢服務經營者,以免被騙或蒙受金錢損失。市民如有疑問,可以查詢海關網頁,核實服務提供者的牌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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