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12人暴動罪成各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官斥光天化日下目無法紀

2019年9月29日舉行「全球反極權遊行」,12人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參與暴動,其中10人在審前認罪,2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今判刑時指,本案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地違法挑戰政府的運作核心,不止只憑身處在暴動現場壯大聲勢,參與程度不算是最低,判處12人入獄4年至5年3個月不等。

被告馮嘉文 。資料圖片
被告馮嘉文 。資料圖片

 

被告陳海蓬。資料圖片
被告陳海蓬。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灣仔一帶。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灣仔一帶。資料圖片

 

防暴警到場驅趕。資料圖片
防暴警到場驅趕。資料圖片

 

有示威者焚燒雜物堵路。資料圖片
有示威者焚燒雜物堵路。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灣仔一帶。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灣仔一帶。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灣仔一帶。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灣仔一帶。資料圖片

 

12名被告依次為馮嘉文(42歲、電腦技術員)、歐陽志堅(45歲,廣告從業員)、古家華(30歲,測量員)、李德軒(28歲,程式工程師)、張馨文(23歲,土木工程見習生)、譚宇權(25歲、空運中心客戶服務助理)、陳澍峰(23歲,會計系學生)、邱偉濤(27歲,助理工程師)、林昊生(26歲,學生)、林耀俊(26歲,燈光設計系學生)、謝達志(30歲,急症科專科醫生)及陳海蓬(28歲、保險從業員)。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馮嘉文及陳海蓬在審訊後被定罪,譚宇權於審前覆核前認罪,其餘9人在審訊前認罪。

法庭記者:劉曉曦

—     
《星島申訴王》於3月1日隆重登場,節目為民請命抱不平、追蹤城中熱話,亦會搜羅溫情小故事。你申訴,我跟進,搵91999933,《星島申訴王》隨時候命!
立即報料: https://bit.ly/3IMunqd   

你的獨家報料一旦被採用及報導,將獲得乙份獎品。

 

即時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