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前財務總監稅務欺詐 檢方指控特朗普親自授權

特朗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涉嫌稅務欺詐案繼續結案陳詞,檢察官質疑,案中的犯罪行為得到特朗普親自批准,並曾簽署文件授權下屬辦事,代表特朗普集團的律師曾要求審訊無效,但是動議被法官拒絕。

綜合美聯社與《紐約時報》報道,特朗普本人在此案中雖然不是被告,但負責案件的曼哈頓地檢官斯坦格拉斯(Joshua Steinglass)2日陳詞時出示證據,表示特朗普曾明確為此簽署文件,批准特朗普集團的首席營運總監卡拉馬里(Matthew Calamari)減薪,以便賬目上列舉的收入與其津貼吻合。

斯坦格拉斯又引用了另1名被告、特朗普集團時任財務總監魏塞爾伯格(Allen Weisselberg)的供詞,表示特朗普同意為魏塞爾伯格的孫兒支付巨額私校學費後,魏塞爾伯格表示會還錢,隨後也調整了自己的工資記錄,將稅前薪酬減去學費,由此可見特朗普其實知情。

辯方律師回應時對檢方的說法表示不滿,批評會讓陪審員留下無法消除的偏見,因此希望法庭裁定審訊無效,但主審法官認為沒有必要,因此拒絕了要求。

分析形容,由於特朗普並非被告,因此檢方沒有舉證責任,只需證明魏塞爾伯格奉命「代表」公司行事,讓自己和公司同時都得到好處。

斯坦格拉斯在結案陳詞中表示,特朗普集團歷年修改賬目,最大的得益是多名高層可透過其他方式獲得報酬,其中魏塞爾伯格在2005年到2017年間,以賬外的方式獲取176萬元福利,但這部分若如實上報的話,特朗普集團的成本將會增加350萬元。

另外控方也指責,經過魏塞爾伯格改動紀錄後,特朗普集團可以避免向部分員工加薪,也可減少在「醫療照顧」(Medicare)方面的開支,同時讓獲益的高層更加忠心耿耿。檢察官斯坦格拉斯強調,稅務欺詐風氣已瀰漫整個特朗普集團,除了魏塞爾伯格之外,其他高層也有參與。

特朗普本人及其律師一直否認知情,特朗普本周也在其「真相社交」(Truth Social)平台堅稱,「我們一無所知」,公司沒有得到任何好處。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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