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再失敗 禁私營監獄法案難生效

加州2019年立法,禁止州內所有牟利私營監獄和移民拘留所經營。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一個11人法官小組周一(26日)裁定,美國憲法訂明聯邦優先,故再次阻止該項州例生效。

AB32法案原擬2028年前逐步禁止州內私營移民監獄,倘生效恐破壞全美移民拘留系統的關鍵部份。在加州營運兩座這類設施的Geo Group Inc在法案通過後,2020年提告阻撓法案生效。

雖然2020年一名聯邦法官維持法案的有效性,但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一個3人法官小組去年阻撓法案生效。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遂請求同一法院另一個較大的法官小組重新考慮判決。

州長紐森簽署AB32之時,正值反移民的時任總統特朗對移民實施苛刻政策,因此加州作出不少行動限制在移民問題上與聯邦的合作,AB32是其中之一。但總統拜登上任後,聯邦政府繼續以憲法為由反對該項州例。

11人法官小組認為,在美國憲法的「至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下,聯邦政府凌駕於該項州例。

撰寫多數票裁決判詞的上訴法官Jacqueline Nguyen(音譯姓阮)指出,「AB32禁止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承包商繼續營運拘留設施,要求ICE完全改變在該州的拘留方式或放棄局方在加州的設施」,加州「不能對聯邦政府的拘留運作施加如此程度的控制」。

不過在多數派的8名法官中,僅兩人同意阮法官在裁決上的部份理據。

至於其餘3名持少數意見的法官當中,一人是首席法官穆吉亞(Mary Murguia)。她認為法案有效的原因,是「它既無直接規管,亦無歧視聯邦政府」。

法案是邦塔還在擔任州眾議員時提出的。州檢察長辦公室表示,仍在了解裁決內容,但坦言對裁決「深感失望」。其聲明又指,執行該法案旨在保護加州居民的健康和福祉,並指出,聯邦政府自己也關注牟利私營監獄和拘留設施的種種問題。

上訴法官小組將案件發還原審庭,就其他法律論點作出裁決。

對於最新裁決,Geo或ICE尚未回應。支持該例的組織Dignity not Detention Coalition形容,拜登政府支持訴訟是「另一個代表政府身陷特朗普主義移民政策的嚴竣標誌」,呼籲聯邦和國會終止這類合約和停撥移民拘留相關經費。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