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文件解密說法 法律專家稱站不住腳

前總統特朗普回應聯邦調查局(FBI)的搜查行動時,辯稱涉案文件「全部已經解密」,因此自己並沒違法。但法律專家表示,總統雖然有權將部分文件解密,但是需符合流程,並由相關部門留下紀錄,此外即使檔案解密,也不能留在特朗普的私邸。

《國會山報》報道,專家回應有關問題時普遍表示解密決策應有跡可尋。專攻國家安全法的律師麥克拉納漢(Kel McClanahan)表示,每當總統決定解密某些文件時,除了正本外,保存在各部門的副本也同時解密,具體涉及中央情報局(CIA)、國家安全局(NSA)、國家安全委員會(NSC)等單位,因此官員應留有紀錄。基於這樣的操作,白宮必須通知各個相關部門,更改文件的機密標籤,同時向其他人員發送備忘錄,說明該份文件的保安狀態已轉變,如果總統表示「我正在解密這份文件」,當時身在現場的人員也必定會留下紀錄。麥克拉納漢表示,截至目前,特朗普的親信中沒有人出示證據,反映外界不能單憑特朗普一面之詞,就相信文件已經解密。

專家並表示,文件通常需逐一解密,同時涉及大規模檔案的話,需經過特定程序,某些情報更受到其他法律保護,例如核武信息就涉及能源部。

曾任司法部國家安全部門並在眾院情報委員會任職的共和黨顧問賈弗(Jamil Jaffer)表示,總統通解密某些文件時往往會提供理由,例如證明此舉符合公眾利益,但至今特朗普似乎沒有採取這些步驟,賈弗補充說,特朗普沒有執行解密程序,亦沒將決定公之於眾,除了他口頭說法外,其實沒有任何證據。

紀錄顯示,特朗的律師曾在6月簽署宣誓聲明,表明海湖莊園(Mar-a-Lago)內已沒有機密文件。但根據法庭搜查令,執法部門搜查莊園後,收回11套疑似機密文件。搜查令亦表示,特朗普可能違反《間諜法》(Espionage Act),因此正在接受調查。隨後,特朗普對外宣稱,所有文件已經解密,但又表示自己享有行政特權,以及律師與客戶之間的保密特權。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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