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泳池溺斃 1救生員認誤導警員判社服令 另兩人押下月答辯

7歲女童去年9月在馬鞍山一個屋苑的會所泳池游泳時懷疑遇溺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泳池當時只有1名救生員當值,拘捕涉落假口供的1名泳池負責人及2名救生員,訛稱事發時有2名救生員當值。3人被控3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25歲救生員早前認罪,裁判官張志偉今早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案發時受僱,其實毋需隱瞞,應如實舉報,承辦商亦應承擔責任,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案發後已深切反省有悔意,故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外兩名被告則押後至6月8日答辯,以待去信與律政司商討。

3名被告依次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朱承認於2021年9月22日,在西沙路533號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於當日他與男子戴翔為帝琴灣凱琴居游泳池主要救生員;及於當日下午大約4時50分要求戴翔前往上述游泳池泵房作檢查,以誤導女偵緝警員編號27066袁可欣。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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