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逾70年前修憲,規定政府需獲選民批准方能興建公共房屋,意圖在於阻止非裔住進白人社區。州議員和當年支持修憲的加州地產經紀協會皆認同要廢法,但競選經費是一大障礙。
雖然州議會可通過廢除法律,但州憲法則需由選民通過。除非伴隨全州性的競選活動,否則單純推動一份提案是不切實際,因為加州是全國最昂貴的傳媒市場之一,這類競選成本動輒逾2,000萬元。
民主黨州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和阿倫(Ben Allen)皆支持廢除該條憲法,州參院今年初以37票贊成、無人反對下通過擬議修憲,但公眾支持是一個問題,威善高坦承經費是另一問題,「這不是自動吸引到捐款的那類提案。」
但經費多寡不一定代表提案成敗。種族公義支持者2020年伴隨著非裔男子佛洛伊德遇害案的民情洶湧順風車,投放2,200萬元支持修憲,讓公立大學收生時可考慮申請者的種族,而反對陣營僅花170萬元競選,卻獲得高達57%選民的支持,最終提案落敗。一旦競選失敗,支持者經常要花數年才能重拾足夠支持再度闖關。上次支持者嘗試廢除加州可負擔住屋法例已是近30年前,1993年的提案僅得四成選民支持。
現在州議員需於6月30日前決定,是否今年11月交由選民決定還是延至2024年。
在這條選民可左右公帑興建可負擔住宅項目的州憲法出現前,聯邦1949年立例禁止公屋項目出現種族隔離。1950年,北加尤里卡(Eureka)房屋局尋求聯邦經費興建低收入屋,遭居民反對,市府未有理會。居民因此提出修憲案,規定用公帑興建的可負擔住宅需得選民通知,加州地產協會出資支持,修憲案成功通過。全美現在僅加州有這條法例,僅適用於用公帑興建、住客主要以有色人種為主的可負擔住宅。威善高指出︰「這是種族主義和階級主義。」當年支持修憲的加州地產協會現名為加州地產經紀協會。協會首席說客瓦格(Sanjay Wagle)表示,會方現在強烈支持廢法,更認為會方有義務助廢法,但他坦承不能單靠會方財務支持,需有多個組織方能成功。他認為加州進步派金源充足,找到經費支持應該不是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