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克政府重新提交立法 以更新竊聽法打擊犯罪

本報記者溫友平報道

麻州貝克-波利托政府於21日重新提交立法,以大幅更新州英聯邦的竊聽法,以承認通信技術的現狀,並為執法部門提供更好的工具來打擊暴力犯罪,包括強奸、仇恨犯罪和與幫派有關的兇殺案。州政府於2017年首次提出這項立法。
該法案將更新1968年制定的一項法規,以擴大執法部門的權力,以使用竊聽和秘密錄音來調查某些與有組織犯罪無關的嚴重罪行,例如謀殺、強奸和擁有爆炸裝置。
對於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調查,該法案更新執法部門可能使用這些工具的犯罪清單,消除一些不太嚴重的犯罪,並增加了一些1968年未在法規中確立的更嚴重的犯罪,例如販賣人口生物和火器。
州竊聽法的現有語言規定,只有在「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犯罪行為中才能使用電子監控,這極大地限制聯邦解決疑難案件的能力。麻州最高司法法院(SJC)的兩個不同案件的法官在他們的書面意見中指出,對竊聽法的修訂本可以避免壓制關鍵證據。
立法的附加條款將:
•更新定義以引用1968年未使用的電子通信,包括無線、衛星和蜂窩通信;
•明確涵蓋州外各方之間關於州內犯罪的通信;
•明確授權麻州法院向州外公司發布命令,以實施法院命令的監控;
•明確授權執法部門使用翻譯人員等承包商來監控通信;
•要求執法部門獲得截取非通信內容信息的普通手令,而不是特殊竊聽手令;
•延長法院在要求更新手令之前可以授權攔截的時間,以便在適當的情況下,執法部門無需頻繁尋求更新;
•和易於識別的執法人員從法規中豁免使用警察隨身攜帶的攝像機和巡洋艦安裝的攝像機,這樣州法律就不會妨礙希望為其官員配備這些設備的警察部門。
這項豁免特別重要,因為馬薩諸塞州警察已經完成了為所有宣誓士兵實施的隨身攝像頭計劃,而且貝克-波利托政府已經制定一項為期5年、2000萬元的資本贈款計劃,旨在部署9,000名士兵,在麻州城鎮向警察佩戴相機。

波士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