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清零」不能忘掉「動態」

(霍詠強 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

其實我不明白為何現在香港還有這許多人在狙擊林鄭月娥?在上星期的時事集結號可能說得不夠明白,個人認為也是現實情況,來屆香港特首必須獲得中央政府的屬意,同時犯不著冒險又一次撕裂香港的建制派,所以必然不是由選委會選出而是由中央指定,也就是說如果中央信任林鄭月娥、接受其競逐連任,當中一定有其道理,那她還會是下任特首,大家可以「小 大幫忙」,否則林鄭月娥餘下來的任期祇有半年,大家又何必落井下石,阻礙特區政府施政,更嚴重影響防疫工作?

關於防疫,筆者一直強調與其更嚴苛的措施影響所有市民,不如嚴刑峻法阻嚇麻煩製造者,無論他們是否存心如此,因為要樹立的是風險和代價的對比!正如有網友提到香港餐廳出案例後也要停業兩星期,但是,筆者要求的不是餐廳「出事」後要停業檢疫兩星期,而是在無論被投訴或「放蛇」後被揭發違規就要停業兩星期,從而令餐廳有足夠動力和意願來要求顧客遵從防疫程序。

如果你問罰則嚴苛合不合理?當然不合理!但是卻有需要。這是正所謂「事小鑊大」。正如國泰機組人員違規導致香港要延後通關最少兩個月,是不是罰款一億、坐監一年也嫌少?「洪門宴」有沒有人違規?當然有!流水宴肯定不符合D類食肆要求,惹起風雨之一的「假陽性」楊子矜丈夫朱偉星,也說自己沒有登記「安心出行」,結果影響官員隔離、立法會開會延期,那又牽涉多少損失,對顧客更嚴厲的罰則,餐廳停業兩星期、甚至更長的時間,也不為過吧。

香港防疫工作有沒有問題?自然有,但是從防疫政策上,相關的措施本來是合理和有效的,問題還是出在執行工作上。舉例來說, 當出現確診病例後,到底政府的強制檢疫令能夠多迅速地公布和執行?舉行大型活動的主辦機構要承擔多大的法律責任?圍封檢測能否增加人手做得更快速?國泰的「客機去、貨機返」、航班人員不守規則,就算不是蓄意也明顯是鑽法律漏洞,在罰則沒有阻嚇作用下,餐廳也很被動,所以必須要加強執法、加重罰則,確保守法守規者生活上的影響降到最低,但違規者遭受懲罰性的重責,防疫才能從政策貫徹到執行上。

當我們說到中國和香港都謹守「嚴防」政策的時候,除了足夠但不極端的防疫措施外,更重要的是相對的反應和問題出現時怎樣處理。正如很多人都只提及中國防疫中的「清零」,而忘記前面還有兩個字「動態」。

正如陝西會爆、河南會爆、天津也會爆發疫情,天津其中一個源頭可能又是冷凍食品鏈,所以可說是防不勝防。所謂「動態」的關鍵,就是在防疫措施以外,當疫情還是穿過防禦造成爆發後,如何快速反應、減低影響。從這個角度,香港要做到「動態清零」,關鍵還是應該加強快速全面檢測和徹底的防疫追蹤,這時候說自由和隱私,的確是不切實際的。

星島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