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再就移民政策狀告加州。司法部20日入稟沙加緬度聯邦法院,挑戰加州實施多年、容許無證移民學生可享本州學生學費(in-state tuition)待遇的規定,指相關做法違反聯邦法例,並對需支付外州生學費的公民構成歧視。
據《三藩市紀事報》及《洛杉磯時報》報道,訴訟點名州長紐森、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加州大學(UC)、加州州立大學(CSU)及加州社區大學系統為被告。訴狀同時尋求終止《加州夢想法案》相關條款,該法案容許無證學生申請州政府資助的助學金。
司法部長邦迪發聲明表示,加州「以本州生學費等專屬優惠違法優待非公民,對美國學生與家庭造成不公平」。訴狀引述1996年聯邦法例,稱非法身處美國的外國人除非相關優惠對所有美國公民一律開放,否則不得因「在某州居住」而獲得任何高等教育福利,包括大學學費減免。
加州自2001年立法後,只要學生在加州高中就讀至少三年並畢業,無論移民身分,均可享本州生學費。加州大學目前本州生學費每年1萬5384元,外州生則需付5萬1858元。無證學生因聯邦規定,無資格申請聯邦助學金及津貼。《洛杉磯時報》估計,加大近29萬6000名學生中,有2千至4千人屬無證移民;州立大學共有約9500名無證學生,全州社區大學系統則約有7萬名。
州長紐森發言人批評司法部訴訟「無理且帶政治動機」,強調「法庭見」。加大發言人表示,校方一向依據州與聯邦法例處理本州生學費、獎助金及獎學金資格,「我們會遵從法院裁決,但相信現行政策符合法律要求」。
特朗普政府亦在多個州採取類似法律行動,包括德州、肯塔基、伊利諾、俄克拉荷馬和明尼蘇達。德州遭起訴後已同意停止向無證學生提供本州生學費待遇。
2010年,加州最高法院已裁定相關做法合法,認為無證學生獲得優惠並非因移民身分,而是基於其教育背景,美國公民如同樣在加州完成高中學業亦享有同等待遇;聯邦最高法院其後拒絕受理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