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獲選 今年底前推出

律政司今日(21日)公布邀請提交營辦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聯合建議書結果,分別由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獲選為先導計劃的管理機構及科技服務供應商。先導計劃將於今年年底前推出,兩間獲選機構會隨即展開相關籌備工作。律政司會適時公布先導計劃的進一步細節。

先導計劃營辦期定為兩年

先導計劃營辦期定為兩年,將設專門機制,透過調解及仲裁解決體育糾紛。管理機構將負責管理先導計劃,以及就調解及仲裁提供機構支援,包括編訂具體的調解及仲裁規則、招聘和委任調解員及仲裁員、為調解員及仲裁員與當事人制訂收費架構,以及管理調解及仲裁程序。科技服務供應商將負責提供營辦先導計劃所需的科技基建及支援,推動更廣泛使用法律科技及網上爭議解決服務。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中心網頁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中心網頁

 

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公司網頁
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公司網頁

 

6月邀有意營辦先導計劃機構提交建議書

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制度,推廣體育調解和仲裁,以發揮香港爭議解決的體系優勢是《施政報告》措施之一。律政司年初成立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的代表組成的體育爭議解決諮詢委員會,並於6月邀請有意營辦先導計劃的爭議解決機構及網上爭議解決機構提交建議書,繼而由諮詢委員會按已公布的評審準則嚴格評審所接獲的建議書。

評審準則涵蓋多方面,包括建議書提交者在提供體育爭議解決服務及爭議解決服務科技平台方面的機構基礎設施、專業知識;機構管治;處理個案時的避免利益衝突機制;推廣體育爭議解決的本地及地區網絡;在體育爭議解決的培訓、公眾教育及推廣方面的經驗;以及同意向使用先導計劃下的爭議解決服務的特定獲資助個案當事人只收取合理的登記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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