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昨日(11月7日)在灣仔區打擊毒品,搗破一個懷疑毒品分銷及儲存倉庫,拘捕一名42歲姓劉本地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第一部毒藥」等罪名。
行動中,警方在謝斐道一單位外截查該名形跡可疑男子,該男子其後被帶回單位搜查,警員在單位內檢獲7包共重約284克懷疑冰毒,及19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另外,警員在單位內搜出大量懷疑搖頭丸、懷疑第一部毒藥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毒品總市值約19萬元。

警方檢獲19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
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將於11月10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強調,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嚴厲打擊各類毒品活動,保障市民安全。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同時,非法管有第一類毒藥亦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警方檢獲檢獲7包共重約284克懷疑冰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