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規擬禁健康不佳者入境

圖為辦理簽證人士在哥倫比亞波哥大美國大使館外排隊等候。美聯社

本報訊

根據特朗普政府6日發布的最新指引,申請美國居留簽證的外國人若有某些健康問題,例如糖尿病或肥胖症,可能會被拒絕發給簽證。

據全國健康媒體KFF Health News報道,這份由國務院發給大使館和領事官員的電報,指示簽證官應以多種新的理由判定申請人不具入境美國資格,其中包括年齡太高或可能依賴公共福利。指令指出,這些人可能因為健康或年齡問題成為「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從而消耗美國資源。

專家表示,儘管評估潛在移民的健康狀況多年來一直是簽證申請程序的一部分,當中包括篩檢結核病等傳染性疾病以及取得疫苗接種紀錄,但新的指導方針大幅擴大需要考慮的健康狀況範圍,並賦予簽證官更大的權力,使其能夠根據申請人的健康狀況對移民申請做出決定。

新的指導方針要求在簽證申請過程中特別著重移民的健康狀況

。非營利法律援助組織「天主教法律移民網絡」資深律師惠勒(Charles Wheeler)表示,新的指導方針適用於幾乎所有簽證類別,但實際上可能只會用於那些尋求在美國永久居留者,也就是常說的綠卡申請人。

電報中寫道:「你必須考慮申請人的健康狀況,某些健康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癌症、糖尿病、代謝性疾病、神經系統疾病以及精神健康問題,這些健康隱患在未來可能需要耗費數十萬元的醫療費用。」

這份電報也鼓勵簽證官在評估移民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時,考慮肥胖等其他健康因素,並以此為由拒絕申請人入境美國。電報指出,肥胖會導致氣喘、睡眠呼吸中止症和高血壓。

簽證官還被要求判斷申請人是否有能力在不依賴美國政府援助下,自行支付醫療費用。電報中寫道:「申請人是否有足夠的財務資源,在不尋求公共現金援助或長期接受政府資助的機構護理的情況下,支付其預期壽命內的醫療費用?」

惠勒表示,這份電報的措辭似乎與國務院本身的《外交事務手冊》相悖。該手冊明確規定,簽證官不得基於「假設性」的情境而拒絕簽證申請。

他指出,這份指導方針要求簽證官,「自行判斷哪些健康狀況可能導致某種醫療緊急情況或醫療費用」。「這令人憂慮,因為他們沒有接受過醫學訓練,亦缺乏相關經驗,不應該基於個人知識或偏見做出推測。」

另外,新的指導方針還指示簽證官,應考慮申請人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包括子女或年長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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