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公司「華瀚健康」,供股融資港幣38億元未用於公司營運,反而被轉往公司高層銀行帳戶。45歲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王名俊涉在2015年至2018年間,洗黑錢高達港幣50億元,早前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官胡雅文考慮到案件涉及大量受影響的持份者,包括投資者、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清盤人及公司管理層,規模龐大且複雜,涉案金額巨大,含跨國元素,上市公司集資欺詐亦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法官指王名俊受過高等教育,身為香港執業會計師,卻十分積極參與洗黑錢,今判他監禁7年零8個月,並禁止他未來12年擔任公司董事職務。
華瀚健康2019年遭入稟清盤同年警方接近百投訴
本案源於2015年一宗上市公司集資欺詐案,「華瀚健康」通過公開招股及發行可換股債券,籌集約港幣38億資金,聲稱資金將用於營運用途,包括興建新醫院、醫療中心及擴展物流業務。其2016年審計報告異常,公司股份在聯交所暫停交易,2019年初公司被入稟清盤,同年警方接獲近100名投資者報案,投訴公司帳目異常,懷疑管理層非法挪用資金。

警調查發現公司籌集38億元全被轉移至公司高層戶口
45歲男被告王名俊案發時擔任「華瀚健康」的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屬高級管理人員,並為執業會計師。警方展開深入調查及分析資金流向後,發現公司在2015年籌集的港幣38億資金,並未按公開發售文件聲稱的用途用於公司營運,反而被轉移至多個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銀行帳戶,包括個人名義、本地公司及海外公司開設的帳戶。
揭被告2015至2018年間洗黑錢達50億元
警方發現該38億元集資金額,大部分資金被轉移至兩個可疑帳戶:一個由被告作為唯一董事及股東的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在香港開立的銀行帳戶;另一個為被告名下的香港個人銀行帳戶,揭露被告在2015年至2018年間洗黑錢高達港幣50億。
被告承認洗黑超過50億元
被告王名俊承認於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與華瀚健康前行政總裁鄧杰一同洗黑錢,涉約港幣46.8億元及3460萬元美金,另自行洗黑錢近港幣5375萬元。其承認案情指,「華瀚生物製藥控股有限公司」於2000年8月28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於2002年12月10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並在2015年12月21日更名為「華瀚健康產業控股有限公司」,其附屬公司在內地從事藥品分銷及製造業務。「華瀚健康」2019年12月被下令清盤,上市地位翌年12月被取消。
Wechat對話記錄討論處理黑錢方法
王名俊於2021年5月12日在其寓所被捕,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搜查其獲兩部手提電話,發現王名俊和鄧杰的WeChat對話記錄中,至少在3次場合討論如何處理帳戶中的「黑錢」,與銀行帳戶實際交易相符。而根據王名俊向稅務局提交的稅務申報表,他在2014年至2020年期間,年收入介乎港幣71萬元至78萬元,但他名下的香港個人銀行帳戶在案發期間,每月存款約為港幣130萬元,「月入」是他申報全年總收入的2倍。
考慮金額以至香港聲譽受影響等因素判刑
法官考慮本案涉及大量持份者(包括投資者、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清盤人及公司管理層)以及跨國元素,涉及金額巨大,被告受過高等教育並具執業會計師專業背景,卻積極參與本案、違反誠信,與一般洗黑錢案件中的傀儡帳戶持有人不同,而且上市公司集資欺詐案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造成巨大影響,因此需作出具阻嚇性刑罰,判囚7年8個月,禁止被告擔任公司董事職務12年。
商罪科經長時間抽絲剝繭分析與搜證令罪犯定罪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韓成昊及高級督察韓振光向傳媒簡報案情指,本案調查極具挑戰性,案發時間久遠,警方需審查大量公司文件及財務記錄,分析龐大資金流向,並釐清每筆交易的緣由及合法性。而涉案人士利用離岸公司帳戶及將資金轉移至其他司法管轄區,進一步增加調查難度,警方經過長時間抽絲剝繭的分析及證據搜集,成功將被告起訴並定罪。
清盤人正嘗試追回部分資產
此外,警方追查犯罪得益去向,針對涉案人士約港幣2,000萬的財產(包括銀行帳戶結餘、股票、保險及物業),發出「不予同意通知書」,防止相關資產轉移。上市公司清盤人正通過民事程序嘗試追回部分資產,而剩餘資產將由警方向高等法院申請充公程序。
警籲公司高層及財務專業人士勿以身試法
警方認為本案判刑可向社會、特別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專業人士傳達清晰訊息,即不得非法挪用公司資金、利用財務知識欺詐投資者或從事洗黑錢活動。本案規模龐大且複雜,警方調查工作未因本案被告判刑而終結。其他主腦仍被警方通緝中。
警方感謝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在調查期間提供的協助,同時提醒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應謹慎評估風險,切實了解相關公司的業務及財務狀況,以免蒙受損失。
案件編號:HCCC402/2024
法庭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