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極右翼網紅坎迪斯歐文斯(Candace Owens)試圖進入澳洲的法律戰以失敗告終。澳洲最高法院於週三支持政府拒絕其簽證申請的決定,理由是擔憂她可能在社區中「煽動不和」。歐文斯以其具爭議性的保守派觀點在網路上建立了龐大的追隨者,她原先申請簽證是為了在2024年11月進行一場巡迴演講。然而,這項申請最終未能獲得澳洲當局的批准,並演變成一場備受關注的法律訴訟,涉及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的權衡。
澳洲政府拒簽理由:品格測試未過
澳洲內政部長托尼伯克(Tony Burke)於2024年10月正式拒絕了歐文斯的簽證申請。伯克引述了她淡化納粹大屠殺及發表伊斯蘭恐懼症言論的紀錄,作為拒簽的主要依據。根據澳洲的《移民法》,內政部長有權基於品格要求,拒絕非公民入境。伯克認定,歐文斯的觀點「對穆斯林、黑人、猶太人和LGBTQIA+社群帶有極端主義和煽動性評論,會產生爭議和仇恨」,因此她未能通過簽證所需的「品格測試」,存在「煽動社區不和」的風險。
歐文斯隨後向澳洲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其法律團隊主張,內政部長的這項權力對澳洲憲法中隱含的政治交流自由構成了負擔。與美國憲法明確保障言論自由不同,澳洲憲法中並無明文規定的言論自由權利,而是透過法院解釋承認一項隱含的政治交流自由權。歐文斯方認為,拒絕她入境的決定,過度限制了這種政治交流的自由,因此應被推翻。這場訴訟的核心,便是探討政府維護社會和諧的權力與個人政治表達自由之間的界線。
最高法院裁決:維護社會安寧優先
最高法院週三一致駁回了歐文斯的上訴,完全支持伯克的決定,並下令歐文斯支付澳洲政府在此次訴訟中的法律費用。法院在判決中承認,《移民法》的相關條款確實對政治交流構成了一定負擔,但其目的是合法且正當的,旨在保護澳洲社區免受那些可能「在政治事務上煽動或鼓勵紛爭或衝突」的訪客影響。三位法官史蒂芬加格勒(Stephen Gageler)、米歇爾戈登(Michelle Gordon)和羅伯特比奇瓊斯(Robert Beech-Jones)在聯合判詞中強調:「隱含的自由不是一項『個人權利』,它不是無限的,也不是絕對的。」
另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詹姆斯埃德爾曼(James Edelman)在另一份獨立判詞中也明確表示:「歐文斯法默女士(Ms Owens Farmer)的論點應被斷然駁斥。」內政部長伯克對此裁決表示歡迎,稱其為「社會凝聚力的一場勝利」。他在一份聲明中指出:「煽動不和或許是一些人賺錢的方式,但在澳洲不受歡迎。當坎迪斯歐文斯在別的地方時,最符合澳洲的國家利益。」伯克同時認定,允許她入境不符合國家利益。歐文斯的律師團隊未對此回應置評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澳洲首次因言論問題拒絕美國名人入境。今年7月,澳洲政府也取消了美國饒舌歌手「Ye」(前稱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的簽證,原因是他於5月發行的一首歌曲《希特勒萬歲》(Heil Hitler)中,被認為宣揚了納粹意識形態。這些案例顯示,澳洲政府在審批簽證時,對於可能破壞社會和諧的言論採取了相當嚴格的立場,將維護社區穩定置於優先考量。
新聞來源:Reuters
封面來源: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