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員工涉取用公司機密文件 TVB入稟法院追還資料 禁制洩密及賠償

「無綫電視廣播有限公司」3名員工去年初因涉取用公司機密文件,其中2人一度被警方拘捕,無綫電視昨入稟區域法院控告3人,指3人違反僱傭合約及洩露公司機密,要求法庭下令禁制3人流出公司機密資料、及交出和清除電子設備內的相關機密資料,並向3人追討相關損失;惟入稟狀沒有列明索償金額。

要求下令禁制3人向外披露原告資料

原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邱健忠、張惠兒及張繼序。

入稟狀指,3名被告違反僱傭合約、違反保密責任及非法串謀,現向3人追討損失,及要求法庭下令禁止3人向外披露或流出屬於原告的機密資料、及不得進一步違反僱員傭合約和保密責任。

清除電腦內相關資料並宣誓已遵交付令

原告又要求法庭下令3名被告宣誓承諾交出他們所持有的機密資料,邱亦須承諾清除其電腦內所有與原告有關的機密資料,及張繼序須承諾清除其外置硬碟內的機密資料,並要求3人履行交付令後作出誓章、以供原告核實3人已完全遵從交付令,另要求3人依彌償基準支付訟費。

翻查資料,警方去年2月接報後拘捕曾任無綫電視中國事務部總監的張惠兒、及負責節目排播的張繼序,2人涉「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無綫電視其後亦發聲明指2人與負責市場推廣的電視廣播(國際)助理總經理邱健忠已被解僱。

案件編號:DCCJ5317/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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